法制網記者馬超 通訊員張茜 王強
  “喂,你好,我是中紀委上海辦事處楊主任,我們在調查江蘇省部分官員貪污時,發現了你利用自己的公司賬戶,涉嫌為南京市及江寧、浦口等區多名拆遷辦主任和市政府領導洗錢,將他們的貪污受賄款轉移。你如果有疑問,請撥打021—110與上海市公安局聯繫。”就是這個電話,讓家住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從事加工經營生意的年過6旬的老漢劉某陷入圈套,最終將近9萬元的積蓄打入騙子卡中。
  然而,當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泰山新村派出所民警把仍在夢中的劉某拉回到現實中時,騙子又打來了要求匯款10萬的電話。民警接過電話,要求騙子立即停手,投案自首,否則將對其實施真正的抓捕時,囂張的騙子竟然威脅警察:“我馬上從中紀委下發逮捕令,把這些假警察全部抓起來。”
  10月20日上午,劉某接到“中紀委”電話後,立即按照電話中轉接的操作指令撥打了所謂的021—110,與自稱上海市公安局民警的馮某接通了電話,馮某告知劉某曾通過幫助拆遷辦主任行賄洗錢,申請到巨額拆遷補助。
  劉某告知自己房子沒有拆遷,也不認識拆遷辦主任。馮某告知可能是有人盜用了劉某的證件,表示將繼續查實,向上級反映,讓劉某保持手機通暢,劉某於是信以為真。
  “我是楊主任,剛剛核實你的身份證的確被人盜用,但由於現在是調查贓款去向的秘密期,我們中紀委辦案是高度機密,你必須無條件配合,否則你就是犯罪”。10月21日劉某又接到了“中紀委”電話。
  急於為自己洗清冤情的劉某開始對“中紀委”的電話言聽計從。“由於案件複雜,你並沒有洗脫關聯,必須先匯38000元擔保金。待案件查清,再如數退還。”之後,發給劉某的卻是“楊主任”的私人賬戶。
  10月22日上午,“楊主任”再次打電話給劉某:“上級有要求,要求再補交五萬元保證金。”楊主任警告說,“此事關乎全江蘇的穩定,要高度保密,不可告知家人朋友,更不得向當地公安機關咨詢,如泄密後果自負。”
  於是,劉某未與家人商量,便獨自一人按照騙子設計好的騙局分兩次匯入近9萬元。而且還按照“楊主任”的保密要求,將兩次的匯款單全部予以銷毀。
  然而,這還沒完。10月23日上午,“楊主任”又打電話要求劉某再交納10萬元保釋金,否則將凍結劉某公司的銀行賬戶。短短幾天就要十餘萬,無奈劉某向朋友借錢。雖然劉某為了不泄露國家機密,但理由含糊不清,朋友意識到劉某可能受騙,並向警方報警。
  在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泰山新村派出所,劉某仍然認為自己沒有受騙。於是,民警先聯繫了上海市公安局,確定沒有馮某這個民警,之後民警又用010—12388熱線,讓劉某直接和真正的中紀委熱線通話,證實根本沒有中紀委上海辦事處和楊主任這個人,劉某這才回過神來,意識到自己受騙。
  就在這時,“楊主任”又打來電話,於是民警表明身份接聽電話,告知騙子立即停手,投案自首,否則警方將對其實施真正的抓捕。沒想到騙子竟然在電話中對劉某說道,“我是中紀委,他們才是騙子。我馬上從中紀委下發逮捕令,把這些假警察全部抓起來。”說完掛斷了電話,民警再次回撥,已經關機。
  警方:辦案機關不會電話讓你匯款,不要按照電話提示操作進行。這些詐騙手法其實並不高明,只是通過唬人讓你入了全套。防範守則記住一條:執法機關絕不會沒有任何法律文件就直接通過電話要求匯款,更加不會要求匯款給私人賬戶。也沒有通過電話要求保密一說。接到此類電話,不要按照電話中的提示操作,掛斷電話後,通過114查詢剛剛電話中提到的單位,重新撥打電話就可以輕鬆核實真偽。也可以撥打110請警方幫助核實。  (原標題:騙子冒充中紀委辦案騙錢 叫板警察“馬上下逮捕令抓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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